1、建筑結構擬改變使用功能、荷載值或結構形式
建筑物原有使用功能發生改變:建筑物原有的使用功能在發生改變時,對建筑物承載能力也相應有新的要求,為了判斷現有建筑物的承載能力是否滿足使用功能改變的需求,需要及時進行檢測。
2、建筑結構出現明顯的傾斜或結構開裂、變形等
建筑物內部結構功能退化:對多年來使用的建筑物來說,必然存在大大小小的質量問題,比如說鋼筋外露銹蝕、墻體裂縫等,對于這類因結構出現損傷導致功能退化的建筑,需要及時進行質量安全檢測。
3、建筑結構遭受災害或者事故后
(1)建筑物受災害天氣不可預測的影響:由于災害造成建筑物遭受損傷,例如:地震、水災等,為了確保日常的使用安全,需要進行檢測,出具對建筑結構加固的方案。
(2 )建筑物出現損傷:對已經建成多年的建筑物而言,因外部作用而造成建筑結構可能受到破壞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為了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使用,需要及時做好必要的檢測、鑒定。
4、建筑結構超過設計年限
根據有關規定,一般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只有50年,對于達到50年使用年限的建筑物若要繼續使用,無論有沒有損壞,都要進行檢測。
對既建建筑物的插層處理:對既建建筑物的插層改造會使建筑內部結構發生變化,在使用過程中往往會產生較大的安全隱患,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需要及時進行檢測。
5、出于保護的角度出發,了解房屋的當前狀態及繼續使用年限的可靠性。
6、擬對建筑物進行整體移位。
7、對于建筑結構存在糾紛,比如:對建筑施工質量有懷疑時。
因設計或施工不當所引起的建筑物缺陷問題:建筑在施工中諸如設計圖有漏洞和偷工減料等現象,如果是由于這些原因造成建筑物有質量不合格的問題,我們還需要請專業房屋檢測機構對房屋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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