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責任主體“是指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
負責工程項目的規劃、實施和組織,是工程項目的發起者和最終使用者,對工程項目負有首要責任。
負責對工程項目的地質條件進行勘察,提供準確的勘察報告,為設計和施工提供依據。
設計單位
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確保設計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
確保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負責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確保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責任層級:建設單位做作為項目最終受益方,實際承擔最大風險;施工責任因直接參與施工,表面責任最顯著;設計、勘察單位的基礎性工作影響整體質量。

終身責任機制:各方項目負責人需在工程開工前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擔責。

追責情形:包括工程質量事故、嚴重質量問題引發社會影響、工程無法正常使用等。

“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指承擔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其他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負責保證勘察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同樣需要確保勘察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客觀公正


微信公眾號

加微信咨詢
Copyright ? 山東泰誠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山東泰誠司法鑒定所) 技術支持:云創科技